工商時報【記者呂雪彗╱台北報導】

內政部長江宜樺昨晚表示,有關實價登錄的地政三法及土地徵條例施行日期都是由行政院訂之,依過去慣例,考量子法訂定,政院通常會給6個月規劃緩衝期。據一般推測,明年7月1日施行上路的可能性大。

江宜樺說,土徵條例明訂地方政府評價委員會每半年需評定被徵收案市價一次,明年元旦公布來不及,勢必要給地方政府一段時間作業,7月1日才來得及公布第一次的被徵收案的市價,因此子法一定要比6個月時間更短完成。

依過去慣例,江宜樺說,「由行政院訂之」,通常會給部會6個月的準備緩衝期。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最主要問題是劃設擬公布區段化、去識別化的區域,例如北市某路段1至50號可能密度很高,但花蓮市不能如此劃設,必須因地置宜,必須要兼顧不動產資訊具有可參考性,又要兼顧當事人隱私權,這部分的規劃需要時間。

江宜樺說,國家法律依過去慣例,不是從元旦起就是7月1日公布施行,民眾會比較清楚,有所遵循。不過最後施行日期,要尊重行政院職權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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